《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除依法需进行检验、鉴定外,遗体应当自运至火葬场后10日内火化。丧事承办人因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火化的,可以向火葬场提出延期火化的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丧事承办人不办理火化手续的,火葬场应当书面或者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告通知丧事承办人限期办理。自通知送达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办理的,火葬场可以将遗体进行火化。遗体火化后超过60日,丧事承办人不领取骨灰的,火葬场可以将骨灰送公墓深埋。”截至2024年10月31日,郭拟华等27具遗体(医疗废弃物)因无丧事承办人(家属)办理延期存放手续长期滞留在我馆,我馆已多次登报查找未果,现再次予以通告。
请郭拟华等27具遗体(医疗废弃物)的丧事承办人(家属)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前来我馆办理火化手续。逾期不办的,我馆将进行火化,并保留追索相关费用的权利。
一、逝者信息
郭拟华:男,遗体从武昌区九州饭店接运,2023年3月23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张 敏:男,遗体从中南医院接运,2023年7月6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王培如:男,遗体从武昌区同成富苑接运,2023年6月9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胡 勇:男,遗体从市第三医院接运,2020年5月3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钱家梅:女,遗体从省第三人民医院接运,2022年10月18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王建明:男,遗体从中南医院接运,2023年5月16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巍 巍:男,遗体从市第三医院接运,2012年7月20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廖海明:男,遗体从武昌区丁字桥汉庭酒店接运,2022年12月30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熊珍妮:女,遗体从中部战区总医院接运,2020年11月8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杨 圆:男,遗体从洪山区板桥村接运,2013年5月21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王冬文:男,遗体从光谷三医院接运,2023年2月17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张水金:男,遗体从市三医院接运,2024年7月11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胡鹏飞:男,遗体从光谷三医院接运,2021年3月18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邹志松:男,遗体从光谷同济医院接运,2022年12月16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李正衡:男,遗体从东湖绿道接运,2022年9月9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李启奎:男,遗体从武昌火车站接运,2020年5月30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孔进中:男,遗体从中南医院接运,2013年1月22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刘国清:男,遗体从中南医院接运,2018年11月30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周 鸣:男,遗体从中南医院接运,2018年2月11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夏永峰:男,遗体从中南医院接运,2022年8月27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郑同柱:男,遗体从光谷三医院接运,2014年5月31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艾兴和:男,遗体从省中医院光谷院区接运,2014年11月14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李 丽:女,遗体从汉阳五医院接运 ,2023年2月17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吴木清:男,遗体从汉阳五医院接运,2024年7月19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无 名:男,遗体从市三医院接运,2012年8月11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无 名:女,遗体从市三医院接运,2014年10月27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医疗废弃物:从中部战区总医院接运,2012年5月3日起保存在武昌殡仪馆
二、联系方式
武昌殡仪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楚平路3号
联系人:曾令雄、仙鹏
联系电话:027-87494992
武汉市武昌殡仪馆
2024年11月4日